招投标公示

新闻中心 > 招投标公示 >

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库进库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12-10 16:41:16   发布者:未知   浏览人数:0

一、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2022年度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及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服务与物资采购所需的招标代理机构库。

2.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不含标底编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等服务。

3.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次招标拟招募7家代理机构进库。由招标人组建评审委员会对代理机构的资质、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分排名前7家的单位进库,当报名机构只有7家或不足7家时,资质审查通过即可进库。

4.工作服务期:

本招标代理库使用期1年(2022年度)。

5.其他:

投标人必须接受并服从《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库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3.投标人须具有持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4.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单位未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四、重要声明

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五、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请于2021年12月15日18:00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至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镇江市南徐大道60号商务A区A楼1219室)领取招标文件,登记报名。
    请报名企业于2021年12月20日14:30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文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80826252

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自行办理的无需此附件)


   
本人       ,身份证号                  ,系      企业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以我方名义领取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库招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申请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另附: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 2017-2022 镇江城建产业集团
备案号:苏ICP备0902046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11102000364号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2号-1楼商务A区A座
电话:0511-88699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