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京口区京口饭店中山东路407号房地产整体对外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1-08-10 09:58:43 发布者:未知 浏览人数:0
组织机构: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04日
项目名称 | 镇江市京口区京口饭店中山东路407号房地产整体对外招租 | 项目编号 | CQ(2021)第20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08月0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08月19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重新挂牌租赁 | ||
标的 | 标的坐落 | 镇江市京口区京口饭店中山东路407号房地产整体对外招租 | ||||
基本 属性 | 标的类型 | 国有 | 所在层数 | 一至七层 | ||
租赁面积约(㎡) | 13120.70 | 租赁期限(年) | 13 | |||
租金支付 方式 | 年度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租金前四年保持不变,第五年至第六年年租金递增10万元,即年租金为410万元;第七年至第八年年租金继续递增10万元,即年租金为420万元;第九年至第十年年租金继续递增5万元,即年租金为425万元;第十一年至第十三年年租金继续递增5万元,即年租金为430万元,总计十三年租金5400万元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元) | 66.67万元 | |||
房屋 现状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道路通达度较高,周边业态丰富,人流量大,商业氛围浓郁。 | |||||
其他情况 | ||||||
租金底价 | 首年年度租金为人民币400万元,租金前四年保持不变,第五年至第六年年租金递增10万元,即年租金为410万元;第七年至第八年年租金继续递增10万元,即年租金为420万元;第九年至第十年年租金继续递增5万元,即年租金为425万元;第十一年至第十三年年租金继续递增5万元,即年租金为430万元,总计十三年租金5400万元。 租金按半年度缴纳;承租方应于每半年度十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个半年度的租金,首次租金除外。承租方于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付首次租金人民币200万元。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镇江京口饭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468656662W 注册地:镇江市中山东路407号 法定代表人:何新荣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 文件 | 镇江京口饭店关于镇江京口饭店有限公司房地产对外公开招租的请示(镇京字【2021】4号) 镇江城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ZBH【2021】4号) 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第【2021】19号) 关于镇江京口饭店有限公司范围内房地产整体租赁评估结果备案的请示(镇城建【2021】126号) 承租方资格条件备案表 镇江市国有企业房屋公开招租通知书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镇江市国资委 | |||||
特别 | 1、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楼内装修改造(含水电费),装修方案上报招标单位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并配备必需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2、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租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3、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4、用于国家法律规定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5、按时缴纳房租、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 6、中标单位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按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因自身原因自己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除外。 7、装修要求:中标承租人如须对租赁物进行整体装修,所涉费用均由中标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得在租金、物业费、租赁保证金中予以扣减。对文保房装修的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8、房屋修缮责任:除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之外的租赁物其他部分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年检均由中标承租人负责并承担费用。租赁房屋5#楼为精装修房屋,该栋房屋除不得进行结构性改造或者损坏,如需装修需得到甲方允许,归还房屋时如甲方要求需恢复原状。 9、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费等能耗费支付等责任:由中标承租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水电等能耗费用由中标承租人据实交付。 10、服从招租单位的现场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和监督, 11、负责制定实施《消防应急预案》和《楼内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12、以上为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四. 其他特殊要求: 1)中标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及有关设施设备的状态。租赁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中标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和有关设施设备时,应当确保租赁物及租赁物内设施设备处于可使用良好整洁状态,标准不低于中标承租人正常经营时的状况。 2)关于转租、分租。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至第三方: 意向承租人应当全部满足以上招租条件。 |
交易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报名书面材料递交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和承租方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并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或其它款项。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二、承租方未被相关司法机构列入失信名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不得用于法律所禁止的行业; | |
标的交割 | 合同签订后即可交付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房屋租赁用途:医疗、零售、餐饮、办公、客房服务、培训、教学、商业等。 2、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合法经营,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外溢经营、超审批业态经营等。承租方装修装潢不得破坏出租房屋主体结构,装修前承租方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核,施工需要报相关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产生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该房产房屋租赁期满,承租方将房屋按现状交给甲方,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3、风险提示:承租范围内所有绿植移植、修剪需得到甲方允许。租赁房屋5#楼为精装修房屋,该栋房屋除不得进行结构性改造或者损坏,如需装修需得到甲方允许,归还房屋时如甲方要求需恢复原状。租赁房屋中的2号楼(省庐)为文保房,相应利用方式应符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应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印发的《文物建筑开放导则》对文物建筑开放使用的要求执行,使用功能应根据文物建筑承载力合理调整,避免过度使用,乙方应保持该文保房原有的风貌和格局,不得对该文保房进行结构和外观的改造,确需对文保房内部进行装修改造等涉及文物安全的工程,须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发布《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应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并配备适用的电器火灾防控装置;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室内外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等保护措施。对电气线路和电器要定期检查检测,确保使用安全等,同时应制定应急措施和日常维护措施,确保文保房和人员安全。另对该房屋进行装修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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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等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现场查看标的,联系电话:13921588665,联系人:张文贤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08月05日上午9:00至2021年08月19日下午3:30止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查看相关信息,并按本公告要求在《镇江市国有资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zhenjiang.gov.cn/cqdl.html)中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的材料:(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 (一)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同意承租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对承租方资格条件、与租赁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5. 承诺函(公告附件); 6. 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对承租方资格条件、与租赁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3.承诺函(公告附件); 4.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招租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交易方式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京口饭店中山东路407号房地产整体租赁方案汇报 2、镇江京口饭店办公会会议纪要 3、镇江京口饭店董事会会议纪要 4、镇江京口饭店支委会会议纪要 5、关于镇江京口饭店有限公司房地产对外公开招租的请示 6、镇江城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研究讨论关于京口饭店存量资产整体租赁方案) 7、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8、关于镇江京口饭店有限公司范围内房地产整体租赁评估结果备案的请示 9、进场交易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房屋所有权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招租项目简介和具体要求 12、招租公告、租赁合同样本、进场交易登记表、承租方资格条件备案表 13、国资部门批准的《国有企业房屋公开招租通知书》 14、房屋不动产证复印件 15、租赁房屋照片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将不低于8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缴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交易。意向承租人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交易未成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如交易成功后 “中心”将保证金转为项目价款;如违约则转为项目违约金,如承租人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招租方违约则须另行承担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有底价增价 | 增价幅度 | 1万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1年08月21日 上午10: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 ||||
附件下载 | 《承诺函》、《收费标准》、《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作出承诺格式文本》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汪女士:0511-85026306 |
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
单位地址 | 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 | |
其 他 |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润支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交易价款余款缴纳账户:交易系统中保证金账户
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款银行
账户户名:镇江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账号:00000100792012

苏公网安备 321111020003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