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枣林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更新时间:2016-06-02 11:33:00 发布者:未知 浏览人数:0
我单位拟开发新建枣林路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新建枣林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新建枣林路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道路北起白龙山路,南至五州山路,全长约449.208米,宽约35米。
综合项目功能、交通量预测等因素,全线采用双向4车道次干路标准,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35米,交叉口展宽渠化,红线宽41米。横断面采用三块板形式:人行道3.0米+非机动车道4.5米+机非分隔带3.0米+机动车道14.0米+机非分隔带3.0米+非机动车道4.5米+人行道3.0米。路面为沥青路面。项目总投资约2708.30万元。
(三)建设单位
单位: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睿
联系电话:025-86773169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建设项目委托→签订项目环评合同→环评单位现场踏勘→建设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环境现状质量调查→进行资料的分析研究→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书评估与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主要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当地居民对本项目是否了解。
(2) 项目建设对您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利益影响,包括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3) 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提出对建设项目方的建设和管理要求。
(4) 综合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对项目的支持态度。
(5) 对环评单位有什么要求。
(6) 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7)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意见提出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将意见传真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将意见邮寄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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